北京大学政府大数据与公共政策实验室数据中心平台使用规则
为提升数据赋能科研能级、加强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全过程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及开放过程安全合规可控,北京大学政府大数据与公共政策实验室(下简称“实验室”)设计、研发本平台。
本平台定位是面向数据开放主体和数据使用主体提供科研数据开放场所,旨在为数据利用主体(学校师生)提供可机器读取、可加工利用的科研数据资源。本平台的数据开放主体为实验室及学校教师组成(平台及平台内公共属性的数据由实验室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内学校教师开放的数据由开放者自行管理)。实验室将遵循“需求导向、安全可控、分级分类、统一标准、便捷高效”的原则开展平台及公共科研数据运营工作。数据利用主体使用平台数据既视为遵守如下规则。
1) 本人已知悉下载使用本平台数据仅获得在学术研究领域的使用权授权,并无数据所有权和处置权。
2) 本人承诺对通过数据中心获取的数据,不进行交易、赠予、转让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数据权益发生转变的行为。
3) 本人承诺在成果引用该平台作为数据出处,并按照各数据集内的要求和规范对论文加以引用。
4)本人承诺遵循合法、正当的原则利用数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如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人承诺配合对数据使用进行解释。
6)本人承诺在对数据加工清洗的过程中重视数据外泄等安全合规风险,在安全可信的软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下进行操作。
7)本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敏感数据的查询、存储等进行加密、泛化、脱敏脱密处理。
8)本人承诺遵守平台管理制度、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平台数据、侵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
9)本人承诺对数据的使用不超出本平台相关规定限制。